近日,学校党委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等4个文件,从多个方面发挥群团组织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加强对工会等群团组织的顶层设计,全力保障政策支持。
《意见》指出,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群团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工会等群团组织联系的广大教职员工和青年学生是推进学校事业发展的主力军和学校改革发展所依靠的重要力量。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根本上要靠广大师生员工的劳动、创造和奉献。新形势下学校党的群团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落后。
《意见》明确,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更好地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群团工作创新发展。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统一领导,深化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学生会改革,努力把群团组织建设的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使群团组织成为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坚实依靠力量、强大支持力量、深厚群众基础。
《意见》强调,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群团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牢牢把握群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更好组织动员师生、教育引导师生、联系服务师生、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努力把广大师生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汇聚起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
《意见》要求,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明确对群团工作的领导责任。群团组织实行分级管理、以同级党组织领导为主的体制。学校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学生会受学校党委和各自上级组织双重领导。学校各级党组织负责指导同级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要注意听取上级群团组织意见,加强沟通交流,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群团履职尽责的工作格局。
同时,学校印发了《36365路检测中心贯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实施细则》《36365路检测中心贯彻<事业单位工会工作条例>实施细则》《36365路检测中心工会经费收支实施细则》三个配套文件,分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事业单位工会工作条例》以及《山东省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办法》《山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进行了细化和延伸。
(工会)